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潭印月被撞 责任方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8-01 06:50   

因疏忽损毁文物

有人记大过有人被判刑

近年来与损毁文物相关的几大公案,对当事人的判罚程度相差很大。

2011年7月,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因操作失误,不慎把一件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摔碎。此事引发舆论热议,不少网友称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

但事情最后处理结果是:直接责任人被行政记大过,部门负责人被行政警告。

今年6月14日,广州大公山遗址考古发掘现场被地铁六号线二期施工方作业时损毁。遭破坏面积700平方米,5座墓葬被推毁,事故调查小组认定施工方负直接责任,罚款50万。

全国首个因损毁文物而被判刑的案例,发生在2000年的北京。

当事人姓靳,24岁。2000年1月的一天晚上,他开着面包车准备路过长安街金水桥,因一时疏忽撞上了桥头阻拦行人的防护绳,绳子两端的两根汉白玉石柱被撞坏,残破断裂数十块,已无法修补继续使用。

检察院认为,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毁文物的危险而没有预见,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其行为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最后,北京东城区法院认定靳犯过失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杭州景区国保单位众多

请格外珍惜你身边的宝贝

秀美的杭州人文古迹众多。

除了三潭印月外,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以,我们把西湖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举出来,大家游玩时,请记得要更加爱护它们。历史的遗迹,损毁后即使能修复,也无法真正完好如初,爱它们,其实就是爱杭州。

杭州景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董吕平 制图 高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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