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流动人口可在浙江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6-26 07:41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为《出境入境管理法》)将正式实施。

昨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实施《出境入境管理法》媒体通气会,省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就《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后带来的变化进行了通报。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寒冰介绍,2012年浙江公民因私出国(境)300多万人次,近5年平均每年递增25%。2012年登记管理临时来浙境外人员221万人次,其中外国人160万人次,仅在义乌常住的外国人就有近万人。

流动人口可在浙江

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根据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徐青介绍,浙江将在实行公民就近申办出国(境)手续的基础上,将跨区域办证的范围面向全国。

也就是说,浙江省外的人员,如果在浙江工作、就学、经商,可以凭借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在浙江境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另外,从7月1日开始,浙江还将推出60周岁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以及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等便利措施。

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五个地区还将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同时,杭州、宁波还将实施异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政策。

另据了解,浙江今年还将在已有15个县级审批点基础上,再增加了5个县级审批点,分别是杭州的江干区、西湖区,嘉兴的桐乡市、嘉善县,温州的永嘉县,这些审批点将可以行使短期往来港澳证件审批权。

另外,根据规定,今后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还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以提升国民待遇,加快通关效率。

华侨可凭护照买房

外国人过境免签范围扩大

根据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此外,新法对外国人过境免签的范围也作了进一步扩大。

外国人2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将从空港口岸扩大至海、陆、空口岸,并授权国务院可以批准特定地区过境免签时间超过24小时,以促进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和邮轮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外国人来华旅游、商务。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玎 通讯员 林艺聪 吴亮辉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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