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境入境管理法》:外省户籍也能在浙办理出入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6-26 07:06   

亮点

跨区办证范围面向全国

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这次新法实施后,最大的便民措施在于就近申办出国(境)手续的范围从省内面向全国。

此前,我省已试点开展了省内异地申领护照的工作。

而昨天,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外省在浙江工作、就学、经商的流动人口凭借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公安机关所需材料,可在浙江境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同时,我省将推出60周岁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而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也成为现实。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将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而杭州、宁波还将实施异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政策。

此外,我省又增加了5个县级审批点行使短期往来港澳证件审批权,分别是杭州市江干区、西湖区,桐乡市、嘉善县、永嘉县,相关工作都将在近期陆续开展。

护照将成华侨身份证

此外,浙江的实际情况是,华侨人数达到上百万,仅青田县就有25万人侨居海外。

而华侨也是出入境比较频繁的人群。

此前,因为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

新版《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省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这也就是说,华侨今后凭护照就能进行买房、投资等一系列活动。”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林艺聪 吴亮辉 实习生 霍翟羿 记者 朱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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