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的私人自行车租赁又火起来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4-10 06:55   

双人、三人、“死飞 ” 租金15-50元/天

相比租赁手续有点复杂的公共自行车,有些游客更喜欢它们

景区的私人自行车租赁又火起来了

有人说应该彻底取缔,也有人说不如让他们规范化经营

杭州的私人单车租赁业务一度“退隐江湖”,不过今年开春之后,它们又“卷土重来”了。

4月5日,网友“陌生城池”在“巴士之家”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不断扩张的多人自行车出租点,该如何管理”——

“今天又路过前天发现联体敞篷双人自行车的地段,留心观察了一下,南山路上从柳营路口到开元路口短短二三百米路,密集布满了多人自行车出租点,这阵势,风头直接盖过原地踏步甚至倒退的公共自行车,看来新延安路上公共自行车站点减少也没什么大不了,V587系列多人自行车出租点自然会扩张过去的。”

但“退隐江湖”认为,私人自行车租赁业务,虽能方便一部分外地游客,却占道经营,还存在安全隐患。

双人、三人、“死飞” 租金15-50元/天 外地游客是消费主力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山路、北山路、湖滨路等西湖周边的几条道路上观察。随处可见私人自行车租赁点的身影,特别是南山路和湖滨路的几条支小路上,是这些租赁点的聚集区,如学士路一整条路的两边有10多个租赁点、数百辆车,东坡路和湖滨路的交汇处也有10多个租赁点,南山路与开元路的交汇处有六七个点。粗略统计,景区周边有不下60个点在经营自行车租赁。

这些商贩大多“巧妙”地利用商家门口供顾客停放自行车的区域停放车辆,有的将车停在支小路的人行道上,有的停在公共自行车旁,还有的杂货店也在门口兼做自行车租赁生意。

到了晚上,有些摊主并不把车子收走,就地用一根粗铁链将自行车锁在一起,再用一块大帆布将车子盖上。

私人出租的自行车的种类非常多样,除了单人车外,还有双人车、三人车,还有“死飞”和一些奇形怪状的车辆。

这些自行车大多按天租赁计费,商贩报出租赁价格差异很大,有的摊点的单人车租借费为10元/天,有的为15元/天,双人自行车则有20/天、30/天、40元/天等要价,三人自行车则要价30-50元不等。

租借者缴纳数百元的押金或者用身份证做抵押后,摊主手写一张租车凭证,游客只需在收摊之前还车即可。

湖滨路上的一名摊主告诉记者,从他们手中租车的一般以外地游客为主,双人自行车最受欢迎,本人地一般都租公共自行车,不过也会有本地的情侣、“潮人”租双人自行车或“死飞”环湖骑行。

昨天是工作日,不过西湖旁的游客不少,不到10分钟,这名摊主就租出了3辆双人自行车。

私人租车业务“很有市场” 主要是不知公共自行车怎么租

其实西湖景区边的自行车私人租赁业务最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一度还很繁荣。

前几年,出于规范景区管理和游客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考虑,景区交警、城管等部门进行了数次整治行动,加上公共自行车的发展,私人的自行车租赁业务一度“退隐江湖”。

据了解,景区范围内一共有80多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1600多个墩位。另外,可供办理临时借车卡(Z卡)的50多服务点有40多个集中在景区之内,游客出示身份证后,交200元押金,和100元使用金。前一小时免费,后面一小时,收费一元。用完之后可以全额退费。

西湖申遗成功之后,慕名而来的游客越来越多,很多游客不知有公共自行车可租,也有游客觉得办卡手续麻烦,加上西湖边为数不多的公共自行车属于“抢手货”,服务点一到双休日或节假日需要排队租还车,很多人转向了更加“方便”、“有情调”的双人自行车。今年开春以来,私人公共自行车租赁生意又开始风生水起。

陕西人王先生和妻子、女儿、母亲昨天刚从苏州来到西湖边,他花费30元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不知道公共自行车怎么租,这个车租起来挺方便的,也蛮好骑,就是租金贵了点,不过出来玩可也不在乎这点小钱。”王先生对记者说。

网友“陌生城池”说,这些出租点大多设在景区周边的繁华路段甚至景区内,大街旁的人行道上,“桌椅板凳一摆,小挎包一背,就开张了!完全就是占道(甚至是盲道)经营,往往还三俩人吃喝拉撒就地解决,垃圾遍地,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景区形象。同时,多人自行车上路,既影响交通,又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网友认为应该规范化经营 和公共自行车形成互补、竞争

“退隐江湖”帖子指出私人租车业务的弊端的同时,也认为“出现如此之多的私人自行车租赁点,说明市场需求很大,多人自行车也有其优势。”

他做了一次小调查:如何看待私人租车现象,如何管理私人自行车租赁?一共有3个可选项。

截止到昨天下午4:30,有6人认为,“存在即合理,由它去自生自灭”;有22人认为,“应该加强管理,做到不影响市容和交通,并成立行业协会,联网经营,通借通还”,有29人认为,“应该严格依法取缔,同时合理规划公共自行车布点,简化办卡手续,提升智能化水平,所有站点24小时运营。”

帖子同时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lawa373610942”说,“租赁自行车确实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如果能够在加强管理并且予以规范化的基础上(搞连锁经营),能够保证借得出还得进,对于游客对于商家,两全其美。”

也有人认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杭州市民,而私人自行车租赁业务针对外地游客,两者可面向不同群体。

景区交警大队的周警官说,按照规定双人、三人自行车和“死飞”是不允许上路的,交警在路上发现有人使用,会对骑车人进行处罚。

景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发现自行车租赁者有占道经营行为的,他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根据情节不同,进行不同处罚。如果租赁行为不属于占道经营的,他们没有处罚权限,比如非法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的,那就得由工商等部门查处。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汪琦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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