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他拿菜刀狂砍邻居姐弟 昨天法庭上反复强调自己是精神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3-28 06:48   

这也是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杭州中院首次传鉴定人出庭作证。(《新刑诉法》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定人手握一个小本子,坐在法庭上陈述身份:“我叫马××,安康司法鉴定所主任医师。我跟本案无利害关系。”

他宣读鉴定意见:“8月20日,我们受公安委托对廖进行精神鉴定。三个专家在检查时发现,廖精神稳定,对答清楚,逻辑清晰,能清楚回忆作案过程。虽然有精神病史,但发病时间短,工作能力正常,作案后还有逃跑的自救行为……通过两个多月的临床观察和分析讨论,我们得出结论:廖虽有既往精神病史,但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并未丧失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

廖的律师表示有异议,认为是因为得了精神病才引起廖性格改变、敏感多疑,最后犯案,廖应当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

鉴定人解释,即使是正常人也会敏感多疑。敏感多疑与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是没有关系的,而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

“我必须说明一下,对于这份鉴定,我们小组是抱着极为慎重的态度来对待的,用了两个多月,除常规检查外,还观看监控,看他日常行为、与人交往等。我们在检查时没发现他有精神病型症状,如幻觉、妄想、逻辑混乱等。”

法官问鉴定人:“廖刚才在庭上说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精神分裂症会不会引起记忆障碍?”

鉴定人表情严肃:“我从事司法鉴定20多年,经手了上千个案子,即使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很少会因为得了病而出现记忆障碍、意识障碍,基本上没有人会说我记不起来、我忘记了这样的话。”

廖低头,一言不发。

女检察官大声发表辩论意见:“现实生活中存在变态性格的人,在大范围上可统称为精神病人。但如果没有达到丧失行为控制能力,就不属于刑法上的精神病范畴。所以,我们认为应采信鉴定机关的认定。”

“廖××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特别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小姐弟的爸爸妈妈一边听一边流眼泪。

法官问廖,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

他摇摇头,沉默。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通讯员 龚政 钟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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