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在会上做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全省1/9的办案力量,办理了全省1/6的刑事案件,一年来,共批准逮捕12589人,同比下降3%;提起公诉20843人,同比上升24%。
2012年,市检察院做了这些事——
打击暴力侵财犯罪
一年来,共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258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7184人。
案例:江苏籍无业人员陈千千,2012年7月23日晚在西湖大道,对湖北来杭的吴姓姑娘实施抢劫,遭反抗后残忍将其杀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陈千千已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
张朋等3人从云南来杭,驾车在桐庐、建德、淳安等地流窜作案,通过撬门进入农村超市、小店,实施盗窃104次,窃得财物255万余元。经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张朋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打击“黄赌毒”犯罪
起诉“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4183人。其中赌博犯罪1458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847人,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犯罪386人。
案例:检察机关去年打击了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的杨明建等15人、“人体藏毒”走私毒品的3名乌干达籍被告人。
打击各类经济犯罪
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32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712人,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55人。
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病死猪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诈骗、销售伪劣产品、敲诈勒索等犯罪76人。
案例:杨安康等19人利用阿里巴巴网站发布虚假商品信息,采取收款不发货等手段,骗取141名中外网民货款51万余元。检察机关及时批捕起诉,保障了网民合法利益。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
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去年决定不批准逮捕689人,不起诉513人,促使67起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例:2011年7月,一安徽籍银行保安在值班时,发现客户遗忘的银行卡,让其正在读初中的女儿将卡内1万余元取出占为己有,案发后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