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店面占用道路又占绿地 老板被罚360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2-06 04:54   

新年将至,很多商家开始店面装修,以焕然一新的经营面貌迎接新年,很多商家以为装修是自己的事情,直接叫来装修工人开始在店门前的人行道摆搭脚手架、人字梯等物,殊不知已经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近日,江干城管凯旋中队的执法队员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庆春东路上的店家正在立面装修,把脚手架搭在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又把人字梯放在店边上的绿地内。执法队员上前询问店主何老板,得知其店面装修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最终,何老板被罚款360元。

城管介绍说,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核发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挖掘道路许可证。店面装修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经营者,应当先获得许可再进行装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任彦 通讯员 罗舒文  编辑:沈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