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拿到购房“通行证”,购房成本的降低,也是许多购房者青睐“假离婚”的原因。以刘丽为例,首先,首付款降低。离婚后,如果一方手头上已经没有房子,再次买房就变成首套房,最低首付就只需3成,而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购房,即使卖掉一套也算是二套房,首付至少要6成。
其次,贷款利率降低。刘丽和先生之前的房子虽然有过一次贷款记录,但是以其先生的名义,所以刘丽最后获得贷款利率比较优惠,虽然比首套房利率要高,但是却要低于二套房至少上浮10%的利率,这也使得以后每个月可以省下不少按揭款。
另外,税费缴纳减少。以契税为例,如果是非家庭唯一住房,目前的契税缴纳标准为房屋总价的3%,而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那么140平方米以下是总价的1.5%,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则仅1%。如果是300万元总价、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光契税一项少缴纳的费用就达到了6万元。
“假离婚”也须谨慎
当然,业内专家认为,“假离婚”可以规避一些房产限购限贷方面的政策,有可能降低贷款利率、购房税费等,但风险性也同时存在。选择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必须真的很好,否则真的在假离婚期间出现感情问题,就后悔莫及了。
另外,以“假离婚”的方式重新去买房,银行等方面的审核也会更加严格,比如有银行会设定需要在几个月后才能放款,也会有银行要求你买理财产品。而因为夫妻双方之前存在的财务上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析产”,手续就会更加麻烦。
而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规定,即使离婚了复婚,复婚前买的房子,也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所以对此,双方应该及时做好约定,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