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到七月 杭州处分党员干部358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8-17 07:08   

因机关作风和效能问题,今年1-7月,杭州对73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

昨天,市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会上发布,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023件(次),立案478件,同比下降12.29%。

处分党员干部35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30人;党纪处分335人,政纪处分47人;开除党籍165人、开除公职20人;125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建设领域是当前腐败问题的“多发区”。近年来,杭州市提出要实施工程建设效能监察的全覆盖。

市纪委建议,对重大项目要实行工程项目稽查、财政审计监督、工程效能监察、人员廉政监督、资金财务监管的触角前移,遏制“拍脑门”工程。

这条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目前,市里已组建了10个综合监督组,每个综合督查组,配备一名正局级的老同志、一名处长和一位年轻干部。现在,综合监督组组长和成员已基本到位。

下一步,10个综合监督组将分别派驻到市本级16个政府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中,加强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会上透露,这16个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700亿。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悦明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提出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特别是要注意防止以下情况的发生。一是社会交往不注意,影响纪委的形象;二是打着纪委的牌子干私事;三是工作纪律差,作风松弛;四是给调查对象、监察对象通风报信;五是工作上混日子无所作为等。如果这些事情,在我们某个同志身上发生了,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我们是监督检查机关,要监督别人,首先自己得过得硬。”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屹峰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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