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5:00,傅先生来电:我本来就是姓傅的,小的时候就写成付,以前不少证也是写成付。去年我报名读成人高考本科,通过了,今年4月份学校却通知我,说登记信息和以前的证件名字不一样。我想去派出所增加一个曾用名,民警说我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批。
核实报道:傅先生30岁,杭州人,家住大关。
2002年高中毕业后,傅先生就进了一家工厂,学起了设备维修。之后,他报考了杭州一所高校的成人专科,就读通信专业。每星期三个晚上,他都会赶去上课,每次约两个小时,期末还要考试。4年后,傅先生顺利毕业。
这中间,他换了一次单位,干的仍然是技术工作。去年8月,傅先生报名参加了这所大学成人高考本科的考试,选的是电子信息工程。这次,数学、英语等三门功课又顺利通过。
不料,今年4月快开学时,学校来了电话,说他身份证上的“傅”与学校报考登记信息上的“付”不一致,以后可能没法发毕业证书,除非派出所开具证明,证实“付××”是“傅××”的曾用名,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那时傅先生出差外地,等他忙完回到杭州,已经是5月底了,他找到学校,又拿了身份证、户口本等赶到派出所,希望能把一切搞定,“要不到时没证书,本科学位不就白读了?”
可结果,傅先生被“卡”住了。
傅××和付××
两个名字两条路子
虽然在身份证、户口本上,傅先生的姓名是傅××,可他一直以为,傅和付是同一个字,两者根本没啥区别,平常为了方便,他也经常把“傅”写成“付”。
记者给傅先生列了两张表,粗略统计了一下他使用“傅”和“付”的情况:
表(1):傅××
身份证
户口本
工作合同
医疗保险
银行卡(账单)
结婚证
房产证
驾驶证
档案文件
飞机票
火车票
准考证(成人专科、本科,学校打印)
表(2):付××
入学通知书(小学至高中)(学校打印)
成绩单(小学至高中)(老师手写)
各类通知单(小学至高中)(学校打印)
家庭联系手册(手写,家长签字)
课本(手写)
作业本(手写)
考卷(手写)
实验手册(手写)
毕业证书(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打印)
成人专科学历证书(学校打印)
单位荣誉证书(单位填写)
工资单(2008年以前签字多用“付”)
单位工作往来签单(手写)
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出生时办理,由
父母填写)
一些收据(手写)
大致来说,比较正式的场合,傅先生使用“傅”,相对随便的地方,他就用“付”,“反正周围的人觉得,用‘傅’或‘付’一样,大家也都懂的。”
昨天下午,杭州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最后的毕业证书由学校颁发,这事要问校方。
由于已经放暑假,记者未联系上这所大学。
傅和付
并不是同一个姓氏
傅、付同音(fù),但其实不是同一个姓,不能混用。
相传傅姓始于商朝,《史记》记载,商自盘庚驾崩,国力每况愈下。高宗武丁即位后,决心干一番事业,但举目朝中,无人可用,为此他“三年不言”。有一次,他梦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囚犯,神明启示说,这就是你要寻找的圣人。醒来后,他便命大家四处寻访,终于在一个名叫傅岩(《史记》记作傅险)的地方找到了这人,他正在干苦力。
武丁与他谈论国事,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封他为宰相。在这个人的辅佐下,商朝出现了中兴。此人本名叫“说”(yuè),因为是在傅岩发现的,高宗便赐他姓傅,人称“傅说”。
“傅”姓是大姓,在百家姓排前100位,从古至今名人众多,比如西晋的哲学家、文学家傅玄,明清博通经史诸子和佛道之学,兼工诗文、书画、金石、医学的傅山,现代的傅斯年、傅作义、傅抱石等。
比较起来,“付”姓是小姓,不在百家姓中,历史上姓“付”的很少,但在古代,又确实存在这个姓氏。春秋时,鲁有付乙,这在《孔人家语·始诛》中,有“管仲诛付乙”的记载。在《荀子·宥坐》里,也出现过“付里乙”。明代,有当过监察御史的付吉,比如《万姓统谱·遇韵》记载:“付,见《姓苑》。付吉,大成人……陕西按察司副史。”
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附录的《中国500常用姓氏》中,傅姓排第59位,付姓排133位,后面注解说,将傅姓写成付姓是不规范的。
类似的,阎与闫,萧与肖,戴与代的混用,也是不规范的。
公安部门户籍登记时
姓氏的使用原则
及遇到的疑难问题
付是傅的简化字吗?
为什么很多人把傅和付
看做是同一个字?
除了同音,很多人都误将“付”当做“傅”的简化字,自觉或不自觉地混用,其实这两个字相差很大。
“傅”是形声字,《说文》解释为“相也”,即“帮”的意思,也就是“辅”,辅佐、辅助、辅弼,古代官职“三公”中,除了太保、太师外,还有一“公”便是太傅。据《大戴礼记·保傅》,“三公”的职责是:“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这里的“傅”,便是辅导。后来“师”和“傅”连用,就成了一种称谓“师傅”,指承担辅导责任的人,沿用至今。
“付”是会意字,“寸”为手的象形,从字形来看,是“持物对人”,《说文》的解释是,“付,与也”,即托付、交付等意。
1956年,我国曾通过《汉字简化方案》。1977年12月,国家颁布试行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其中有“阎”简化作“闫”,“萧”简化作“肖”的规定,在这个草案中,“付”是“副”的“二简字”,不是“傅”的简化字。不过这个试行的草案,在1986年6月被明令废止了。
在1999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推出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明确注明:“傅字不能简化成付。”
傅先生住在大关,他的这个情况,已经和大关派出所反映过。
昨天下午,我们联系了大关派出所户籍民警沈逸峰。
“傅先生这个情况我们很清楚,当时我们给过他建议,可以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付××,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傅先生自己把材料也都准备好了,我们帮他把情况报给分局审批,但分局没批下来。”沈警官说,“其实百家姓里根本没有‘付’这个姓,只有‘傅’。办理户籍时,我们看到有姓‘付’的,都会提醒对方,问他要不要把‘付’改成‘傅’。但傅先生这次是倒过来,等于是想把正确的姓改成错的,所以分局没批下来。”
“根据《行政法》谁出错谁纠错的原则,现在是傅先生的毕业证书上名字错了,而身份证、户口本上都是对的,那就应该由把证书颁给他的教育部门把这个名字改过来。我们现在的建议就是让傅先生去联系教育部门。”
公安部门不建议改名
自己把名字写错更不应该了
“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有(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才能申请变更姓氏。”玉泉派出所户籍民警卢岳说,“而且公安部门也不建议改名、改姓,成年人一旦改名,所有社会关系都不是你的了,房产证、医保卡、毕业证书……走到哪里都要开身份证明。未成年人改名相对宽松一点,但也不能今天算个命改一次,明天算个命再改一次,这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傅先生不符合改姓的条件,但退一步想增加一个曾用名,前面也说明了,行不通。
“发生这种情况,颁发证书的校方和傅先生本人都有一定责任。”卢警官说,“类似的情况我们所以前也碰到过,最后都是当事人去出错的部门要求对方纠的错。”
户籍登记姓氏使用原则就一条
随父或随母
就户籍登记时姓氏的使用原则,我们咨询了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俞科长。
“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章出生登记规定,姓氏的使用原则就一条,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俞科长说,“也就是说,新生儿只能在父亲或母亲的姓氏里挑一个,你想自己造个稀奇古怪的姓是不行的。”
另外,如果是孤儿,也会由福利院统一定一个姓,比如今年进来的孩子都姓张,明年进来的都姓李。
“其实现在并没有成文的规定来明确哪个姓该用哪个字。我们只是根据百家姓、说文解字、康熙字典等文献的记载,尽量达成姓氏的规范化。“俞科长说。
(本文报道参考了《“阎[闫]”“萧[肖]”“傅[付]”“戴[代]”——姓氏用字亟待规范》、《傅≠付》两文,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