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查获首例无证甲醇加油大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4-21 06:15   

最近,拱墅工商分局将首例无证甲醇加油大案移送拱墅公安分局。今年4月9日,拱墅公安分局已对此事立案,并于近日对三个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早在一个月之前,杭州市发改委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杭州拱墅区通益路1036号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郭某、吴某、周某未经许可在此处从事甲醇加油的违法经营活动。联合检查组随即将该案件交办拱墅工商分局处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并以无照经营为由对此案进行调查。

截至案发,当事人的经营额估计在150万元左右,数额特别巨大,此案已立案调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杨柳 记者 叶根琴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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