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市残联会同市盲人协会、肢残人协会、聋人协会、智(精)残疾人亲友会四个专门协会,召集部分残疾人就残疾车非法营运问题进行座谈。会上,每个同志畅所欲言,纷纷就残疾车非法营运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在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方便了我们肢残人的出行,但无论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还是《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来看,残疾车都不能作为营运的工具,我们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在这方面不应该有特权。另外,绝大部分残疾车都是通过私自改装进行营运的,也不利于交通安全。有的同志也指出,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非常重视,对广大残疾人非常关心,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助残扶残的政策文件,广大残疾人都得到了实惠,对目前部分残疾人存在的实际困难,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我们杭州市还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因此,我们残疾人朋友都要有感恩的心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搞残疾车非法营运。还有的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人们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是个美丽的城市,现在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尤其是今年西湖申遗成功后,国内外游客都到杭州来游玩,而残疾车非法营运大部分集中和聚集在风景旅游点及大的商场、超市门口拉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杭州美丽城市的形象。用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残疾车主是中外游客,看到此情此景,会怎么想,会留下什么样的印象?也有些同志在座谈中谈到,残疾人是个弱势群体,尽管按政策都享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各种救助、补助,但目前物价上涨比较快,在杭州生活成本也高,有些残疾人生活确实还比较困难,希望政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条件。
最后,参加座谈会的同志一致倡议:希望广大残疾人朋友要自尊自爱、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政府“四小车”整治,不要再搞非法营运,为维护好杭州这座美丽城市的形象,为“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八届残运会”贡献我们每个残疾人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