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惠及人群20万人,外地在杭创业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参保
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举行的一个新闻发布会,给了杭州人很大的惊喜——杭州市医保政策再次进行调整和完善,政策覆盖面更广、医保待遇更加优惠。
新城乡居民医保惠及20万人
本次政策调整,将原有的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将符合原城居医保、新农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这一范围,惠及全市20万余人。
针对原城居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均有一定差距的现实对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设每人每年1200元和800元两档,并大幅度提高财政补贴力度。其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筹资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400元;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筹资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300元。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
据了解,经过本次调整之后,政府的缴费补贴比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劳动年龄段内的非从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有所提高
据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张建华局长介绍,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其中,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15万元,较原新农合政策提高5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的分担也作了制度安排。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并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
同时,住院医疗费分段补偿比例有所提高。以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例: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基金承担60%;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基金承担65%;4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基金承担70%。调整后的政策,较原城居医保政策提高10个百分点,较原新农合政策提高15个百分点。
另外,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有所提高。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先承担一个3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其中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就医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选择1200元档筹资标准的,其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0%;选择800元档筹资标准的,其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25%,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35%,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0%。
外地户籍个体户可以参保
根据原有政策,个体工商户(包括雇主及其雇工)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根据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又必须是本市户籍。这样一来,那些已领取个体工商执照并在杭州正常营业的非杭户籍人员,就无法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
针对这一问题,杭州进行了政策调整,将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当前完税凭证,并按规定参加杭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纳入职工医保参保范围。这些人可以按企业单位的形式参保。
在缴费标准方面,参照企业单位执行。即个体工商户按照雇主及其雇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1.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每人每月缴纳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和1元医疗困难救助费。在医保待遇方面,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参保后,可按企业在职职工的相关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过,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首次参保的,应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在退休后的待遇方面,个体工商户在连续参保缴费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且缴费满20年的,可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调整
案例
缴费400元,报销8万元
家住下城区的市民吴先生,去年夏天的时候不幸生病住院,前前后后医疗费花了将近8万元。好在吴先生去年参加了杭州市城居医保,咨询了杭州市医保局之后,吴先生一直揪着的心立马安定了下来——医疗费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来承担。“参加城居医保真划算啊,自己每年才交400元,就享受到这样的帮助。”吴先生庆幸地说。
特别提醒
明年2月底前都能参保
为了配合新政策的实施,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发出特别提醒: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市民都可以办理201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不含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已参加2010年度城居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请携带本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市民卡;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办理过参保手续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今年可办理参(续)保手续的地点除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外,新增了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且该窗口双休日亦可受理。
防骗提示
“医保卡账户被封”是骗人的
杭州市医保局提示:近几日,有不少市民反映,接到类似“杭州市医保局通知本人医保卡账户被封,并要求提供本人信息,特别是银行金融信息”的语音电话。经了解,市医保局不会采用这种方式要求参保人员提供银行金融信息。特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接到类似电话不必理会,谨防上当受骗。若有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