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坤明:
富民强市、社会和谐是杭州发展的目标追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富民”,不仅要让全市人民物质生活更富足,还要让全市人民精神生活更充实,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殷实的生活;“强市”,不仅要提高城市经济硬实力,更要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我们要始终坚持富民为本、强市为基、和谐为要,把富民强市、社会和谐统一于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力争科学发展水平居全国全省前列,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城乡区域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政治更加清明,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
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鼓励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本地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健全营销网络、创新营销方式、参与各种展会,积极吸引外地居民、国内游客来杭消费。
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把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加快推进城市化,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
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居民消费预期。
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推广信用消费,适当降低消费信贷门槛,推动消费信贷由住房、汽车等重点领域向旅游、教育、家庭耐用品等领域延伸。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
引导投资更多地投向“三副六组团”和五县(市)。
把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跨越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不断提高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支持民营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招商,走“以民引外、民外合璧”的发展路子。大力吸引和集聚民营企业总部,打造全国民营企业总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