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机动车撞死电动车主的事故多
眼下,电动车撞死行人的情况多起来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2009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390起,死亡5689人,受伤25487人,直接经济损失8846.3万元。在这些事故中,有623人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占死亡总数的10.95%。
杭州交警支队近三年的年度事故总结中专门提到:电动车自行车事故快速上升,成为事故多发群体,成为事故新的增长点。这些涉及电动车的事故中,死亡事故不少。以往这些死亡事故大多是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骑车人死亡。但是渐渐的,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与行人相撞,导致行人和骑车人死亡的事故现在多起来。
2007年,杭州有新闻报道的电动车撞死人的事故至少有4起。
今年,交警部门统计,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有超过三成的事故是因为电动车骑车人将车开上了机动车道。超速行驶,或在发现紧急情况后刹车不及的约占事故的27%;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闯红灯的约占15%;骑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占13%,逆向行驶的占6%。
夜晚骑电动车,多数人不开车前灯
它照射距离不远,好像没啥用
但足以让行人看见你,避免碰撞!
杭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频频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还可以从骑车人的某些心理来分析:
电动车骑车人多为城市普通市民或外来务工者,肇事者多为35岁以下,因为这个年龄段的骑车人多“上有老、下有小”,疾速行驶,忽略了自身行驶安全;
电动车耗电大,补给动力困难,许多骑车人为方便远行,选择超重大电瓶车辆;
电动车起步慢,起步耗电大,为了省电能骑行更远距离,骑车人在骑行过程中,想尽量减少刹车,信号灯能冲则冲,以免重新起步,而且刹车的刺耳声响也让骑车人觉得厌烦;
同样是为了省电,很少有电动车骑车人在转弯时打转向灯,或在黑暗中开灯行驶。电动车前灯光线并不亮,照射距离并不远,所以许多骑车人并不使用。但其实它足以让行人发现电动车,避免碰撞;
还有一个重要的心理因素,电动车速度快,骑车人往往具有道路上的心理强势,常常认为弱势的行人会让其通过。而行人有时会认为自己在道路上是弱势,电动车并不敢撞,肯定会让行。就在双方都以为会让行的“最后一秒”,避让已来不及,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电动车哪些情况容易撞上人
交警部门给出的大部分电动车撞人事故特点:
1.事故易发车辆:重量40公斤以上、速度20公里/小时的车辆,自重大,制动距离长;
2.死者死亡原因:多是仰面着地,头部撞击地面后,脑部受到重创;
3.事故易发形态:大多数是电动车撞上同向行走的行人,部分是撞上前方横过马路的行人;
4.事故高危人群:死伤者主要是老人,也有少数7岁以下的小孩;
5.事故责任人群:事故肇事的骑车人普遍为35岁以下的年轻人;
6.事故易发时间:多为傍晚或夜间,少部分发生在早晨;
7.事故易发地点:多在没有路灯或路灯光线昏暗的城郊接合部或城郊地区;
总结:如果,你在视线较差的傍晚或夜晚,走在城乡接合部的道路上,遇到年轻人骑着一辆超重超大超速的电动车,而你又和他行进的方向一致,你就要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