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八成以上 今年年底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1-11 07:13   

“到2010年底,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达到80%以上;2011年,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达到85%以上; 2012年,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达到90%以上。”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以前是以企业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幅度为工资协商的重点,今后工资协商的重点将集中向企业谈“增长”、行业谈“标准”、区域谈“保底”、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随企业效益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

杭州市总工会要求,对于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企业工会、行业工会、区域工会要及时向其发出“整改建议书”。对于拒不整改的,将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从2011年开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每年第一季度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促进企业、行业、区域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孙颖 通讯员 高海伟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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