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做好人口普查 同心同德服务科学发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9-26 19:41   

一、人口普查的时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不同的普查表表式填报的内容各不相同。

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6项,按人填报的有12项。项目内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户的基本情况等。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个项目,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和行职业等。

普查表长表共有45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17项,按人填报的有28项。除了短表的项目外,还反映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

三、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普查准备阶段、登记和复查阶段、数据处理和公布阶段等;我市从911031为户口整顿及清查摸底阶段,11110日为登记阶段,111115日为复查阶段,111620日为数据汇总阶段,112130日为事后质量抽查阶段;其后为数据处理和数据开发阶段。

四、普查对象的登记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进行登记。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

1、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一致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2、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短期外出的人员(一个月内)在原居住地进行登记;

3、户口待定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4、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

5、境外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二)普查标准时点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和集体户申报登记。

五、人口普查与您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

您申报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将会直接影响国家和所在城市对人口、教育、就业、交通、养老、医疗、社会福利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农业发展、城镇规划、儿童和老人服务设施建设、金融业和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住房和道路规划建设等,这与您及您的家人上学、就医、出行、锻炼、购物、就业(创业)、投资、买房买车、享受福利等密切相关。请您和您的家人如实申报个人信息资料。

六、人口普查个人信息资料将依法保密

请您放心地申报普查信息。我们承诺:人口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将依法进行保密,任何人都不得泄露。人口普查所得资料,不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相关链接:给住户的一封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教育提纲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吴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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