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月湾的业主懵掉了——小区绿地游泳池统统不是我们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9-11 07:02   

而业主们通过向有关部门查询后发现,按照相关的测绘资料,小区大门口的保安岗亭目前所处的位置,也在被拍卖的范围之内。

“这太可笑了。”一位业主说,“如果说这块地是经贸房地产所有,那当时怎么会把保安岗亭建在这里?”

同时,业主们也担心,万一这块地拍卖后,所有者又改变了用途,有可能会对小区全体业主的生活,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维权:区管委会已着手调查此事   小区物业和业主都认为是公共配套的地方,相关证件是怎么办出来的呢?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们开始到处奔波。

在聂关锄提供的一些材料中,记者注意到,2001年4月28日,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名称是“万安景月湾别墅”和“服务用房”,服务用房面积为450平方米。

在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屋土地局2003年8月出具的《宗地测绘资料》中,记者发现项目名称为“杭州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休闲酒吧”,面积3916平方米,备注中注明“居住用地”。

2004年11月3日发出的《土地使用证》上,使用者为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使用权面积3916平方米,建筑面积437.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存根上注明设计用途为“非住宅”。

昨天下午,小区的部分业主,前往下城区人民法院咨询。下城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浙江经贸房地产公司“三证”齐全,从这一点看,他们拥有这块绿地及设施的所有权。不过,由于情况特殊,法院也会慎重考虑。

“但我们认为三证的办理,本身可能有问题。”聂关锄说,前天,他们去了区管委会,希望能够调查此事。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我们,在接到反映后,已经请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去调阅相关资料核实情况,等事情核实清楚之后,会尽快给小区住户答复,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操作的,肯定要纠正过来。”聂关锄说。   难题:如何证明公共设施归业主所有   景月湾小区门口的这块绿地,以及游泳池、服务用房等设施,究竟是属于经贸房地产公司,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答案似乎还笼罩在层层迷雾中。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

“像小区里的这类用地、设施,在交付后开发商还自己保留着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多见,一般这类用地和设施都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李慧律师说,要查清所有权到底是谁的,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个是查询当时的规划图,看规划图是否注明是小区公共用地;另一个是通过土地管理部门,查询这些用地的面积是否已经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或者说,用地的成本是否已经包含在房屋单价之中。”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注意买卖合同是否是善意的。”李慧律师说。

记者注意到,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的规划图中,并未注明这块绿地及相关设施是否为小区公共用地。

李慧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还是要查询绿地和设施是否已计入售房单价中。

这块绿地及设施的归属问题究竟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实习生 胡丹 记者 胡轶笛/文 胡元勇/摄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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