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气大、规模大,在安全问题上就能放一马吗?对此,杭州发出明确信号——安全问题,没得商量。
8月27日,市建委通报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执法情况,30余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劳务单位被通报批评。 截至8月底,2010年杭州市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6起,死亡6人,已成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头号致害因素。
中铁二局等17家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在市政和地铁工程专项检查中,包括浙江金桥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单位出现管理责任不落实、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按安全专项方案实施等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批评;企业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信用已被扣分,并暂停其参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其中,在对地铁1号线滨河站的检查中发现,现场监测点未按规定分部,部分监测点已经破坏且未及时修复,不能有效反映各点施工的实际情况。另外,在3号、4号盾构机作业时发现井点出现浑水,有关单位未及时分析原因,仍然进行作业。以上迹象均说明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有重要责任。
另外,对于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在保障性住宅工程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杭州野风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杭州亿佳混凝土有限公司2家在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中发现技术人员管理不到位、上岗人员不足、试验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以及暂停其参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理。
近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杭州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市建委对今年5月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20家责任单位、保障性住宅工程专项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的11家单位、市政和地铁工程专项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的4家单位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的2家单位进行了相应处罚。
安全意识淡薄成为事故主因
从通报情况看,施工方现场管理不够落实,存在私自降低安全施工要求的现象,同时缺乏安全投入,忽视教育培训,使得事故难以有效遏制。部分工程的安全检测点未按要求分布,无法反映施工安全状况;少数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隐患,锚固与卸料平台不规范;一些工地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普遍存在。
违规违章操作屡有发生除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失职”外,作业人员素质欠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在今年5月至7月发生的7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中,安全意识的缺失均是造成的作业人员死亡的重要因素。
多措并举保障施工安全
针对施工中企业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通病”,市建委已从基础性管理入手,强化落实安全生产。
对工程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继续教育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对在杭企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登记普查,实行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通过“民工学校”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传授施工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安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集中进行统一考核。我市新成立的特种作业培训基地也于8月初开始培训,首期参加培训的电工、塔吊司机共1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