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将提高10%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5-24 07:07   

记者昨从杭州市政府获悉,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0%。

日前市政府下发文件提高杭州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现在,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提高之后,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4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30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各地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参照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哲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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