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开展涉外商事纠纷调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4-01 07:02   

近年来我省涉外商事纠纷数量多,且年年呈攀升趋势。浙江是外经贸大省,对外经济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体,进出口批次居全国第二,且大多数涉外商事案件的标的额不是很大,这就决定了浙江外贸的特点是交易频繁、单笔额度不高,而发生纠纷后又需要能够快速解决。

如何花最小的代价,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矛盾化解?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由此应运而生。

浙江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了《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的会议纪要》,在浙江省内首次以成文形式规定,详尽规定了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建立与商事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的原则、范围、启动程序和运作规则。

市中级人民法院汤海庆副院长说,用业内的话来说,“判”(判决)就像一“刀”切成了两“半”,双方都会痛的;而调(调解)就是“言”语能使双方都觉得很“周到”。

据悉,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将于4月1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院 记者 熊艳  编辑:罗祎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