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2-26 07:33   

随着元宵节临近,杭州城区将再次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据杭州市公安局消息,过了元宵节,也就是从3月1日(即正月十六日)开始,杭州市区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期间,杭州警方将继续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查控工作,并会同安监、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非法、超标烟花爆竹的检查。

哪些烟花爆竹是禁止燃放的?在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A级产品;住宅小区内严禁燃放B级产品;砖木结构集中的老城区禁止燃放高空类烟花;同时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也属于禁止燃放对象。

元宵节后未放完的烟花爆竹怎么办?警方提醒,零售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交由原批发企业集中保管,居民家中没有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要上交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如就近送到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切忌不要在家中存放,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近年来,燃放孔明灯祈愿已成为不少追新一族的宠爱,不少年轻人采用燃放“孔明灯”的方式进行许愿祈福。对于这种祈愿方式,杭州警方表示由于燃放“孔明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区将在元宵节期间重点治理,发现销售“孔明灯”的摊贩、商户,将坚决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理。

据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受风速、气流等因素影响在空中漂浮不定,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纸制灯罩自燃。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容易引发火灾。尤其是杭州高层建筑较多,更易造成火灾隐患。同时,“孔明灯”还会给飞行安全带来隐患,部分“孔明灯”的构件中含有金属物,一旦被飞机引擎吸入,轻则打伤发动机叶片,重则造成空中停飞,甚至起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李如艳 通讯员 朱敏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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