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控烟要动真格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2-11 06:43   

 3月1日起,10名义务控烟监督员即将上岗 2010-02-11 (资料图片)

“请你们今后好好监督举报各个公共场所的控烟情况。”昨天,《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10名义务控烟监督员从副市长陈小平和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手中接过聘书,从3月1日起,义务控烟监督员将走上岗位协助杭城控烟工作。

【怎么罚?】

违反控烟规定个人每次罚款50元

《条例》一出,意味着以后在单位开会、吃饭,在公共场所都不能抽烟了,这让不少老烟民憋得慌。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说,本来,在人群聚集的环境下吸烟就不应该。之所以定得这么细,就是为了让烟民养成习惯。想过烟瘾,必须到独立吸烟室或户外,各家单位要建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

“在禁烟场所吸烟将每次罚款50元;对单位来说,吸烟室设置不规范、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不劝阻举报吸烟者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每次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陈局长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禁止吸烟区域放置烟灰缸等吸烟器具或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警告后逾期不改的,也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香烟卖给未成年人罚款500元以上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条例》对烟草制品经营者也有约束。

陈局长说:“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销售卷烟、雪茄烟、烟丝;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的标识。只要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怎么取证?】

拍下违法吸烟者画面是取证手段

控烟难的关键,在于全社会的控烟意识薄弱。很多人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谁要是出面阻止反而会落一通埋怨。《条例》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可以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处罚,首先就得解决取证难问题。

“目前初步确定,执法者用手机、相机、摄像机拍下违法吸烟行为,都可以作为取证手段。要是执法队员赶来了,吸烟的人不吸了,是不罚款的。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个人,才会罚款。只要携带的香烟头是燃烧的,就算违规。”陈局长介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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