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困难救助可即时享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1-19 07:20   

城居医保参保人员娄大姐是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人员,因为患有糖尿病,她隔三差五就要到医院去配药。今年1月4日,她又到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就诊,这次一共发生医疗费341.4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77.86元,个人应支付263.54元,根据杭州市医疗困难救助的享受标准,支付时立即从应支付费用中扣除相关数额,娄大姐实际只支付了136.67元。

要是以前,娄大姐要享受医疗困难救助,需要平时就保管好这些看病的单据、发票,等到次年1月,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医疗费结算单据原件、清单及病历等,一次性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上年度的医疗困难救助。

现在就简单多了。从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就医凭证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符合医疗困难救助规定的医疗费可以即时救助。也就是说,像娄大姐这样,她现在每次去医院看病,除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如果是符合医疗困难救助规定的医疗费,即时就按相关规定报销了。

实际上,不仅是娄大姐,只要是按规定缴纳医疗困难救助资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持有《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人员都可以享受这一待遇。杭州市医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实际上“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在职职工每月都由参保单位按月代扣,并随职工医保费一并缴纳;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也从其基本养老金中按月代扣;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月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其他退休人员暂由参保单位代扣,并随其单位职工医保费一并缴纳……因此可以说杭州市的绝大部分医保参保人员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发生的医疗费,符合医疗困难救助条件的,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的救助标准,可在发生医疗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享受即时医疗救助。

需要提醒的是,年度内因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在职转退休、持证有效期变化等)或因急诊原因已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如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仍由个人至所属的区医保办申请困难救助。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孙颖 通讯员 孙春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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