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杭州市统计局获悉,至去年年底,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30平方米。
据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末,市区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含租赁房,以下同)已达到30.85平方米,比2008年末增加1.02平方米,比2000年末的19.84平方米增加了11.01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82.68平方米。从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看,20%最高收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7.72平方米,20%最低收入户人均为25.12平方米。
住房装修率为76.2%。2009年人均住房装潢支出为804元,比上年增长43%;有厕所和浴室的家庭已达到93.7%;有空调设备的家庭占到92.9%。
2009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家政服务支出为142元,比2008年增长6.7%,其中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此项支出为275元;人均物业管理费支出为87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此项支出为201元。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家政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费支出已接近230元,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上述两项支出已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