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告官能见官” 一把手“出庭又出声” 杭州日报讯(记者 郑莉娜 通讯员 黄旼 孙炼栋)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桐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庐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作为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桐庐县县长方毅及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均到庭参加诉讼。 今年,杭州印发了新的《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规定,规定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必须达到60%以上,并明确了包括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在内的5类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杭州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明显增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共开庭审结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案件1215件,负责人出庭735件,出庭应诉率为60.49%,较去年全年的36.4%大幅上升。其中,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案件数量超过10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桐庐县政府负责人出庭率100%;淳安、建德、桐庐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出庭率100%。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逐渐增多,有63个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在10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项监督活动。在市、区两级人大联动、广泛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旁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并在庭后对负责人出庭表现进行测评。每季末,对各应诉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截至9月底,共有市、区两级59个人大代表小组397名人大代表旁听了5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审理活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之后是否出声,出声之后是否出彩,决定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走向。组织人大代表旁听的同时,让人大代表对负责人在庭上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反馈给行政机关,以便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全面了解出庭表现的客观效果,不断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说,开展专项监督就是要督促政府补齐法治建设的短板,逐渐形成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