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杭州新政 > 时政要闻
 
年轻出纳何以挪用百万巨款——杭州市余杭区三白潭村集体资金被挪用案例剖析
2018-07-04 07:50:58 杭州网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一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一岗双责”的典型案例:该区仁和街道三白潭村一名年轻出纳利用职务之便,竟挪用村集体资金上百万元用于赌博,而该村作为一个区级经济薄弱村,一年经营性收入还不到10万元。日前,当事人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而三白潭村和仁和街道共8名干部也因履职不力,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白潭村出纳徐丽娟沉迷赌博,经常拆东墙补西墙的她把手伸向村集体资金。2017年初,三白潭村村民合作医疗款需缴款47.76万元。村委会便先用集体账户资金垫付了这笔钱。徐丽娟在收到这笔合作医疗款后,再次进入赌场。

5月中旬,仁和街道巡察组对三白潭村进行党风廉政巡察。街道“三资”管理科工作人员向巡察组抱怨,已多次催促三白潭村报结4月份账目,却被徐丽娟以各种理由拖延。巡察组立即联合区农经总站、街道“三资”管理科对三白潭村村级、组级财务进行审计核查,发现村库存账户余额已不足1万元。

村、街道相关责任人在人事、财务、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未正确履职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当徐丽娟经常拖延报送账目,街道“三资”管理科多次向村委会提出建议更换出纳时,三白潭村党委书记沈建林以村里培养年轻干部不容易为由出面袒护。

按照村级“三资”管理规定,印鉴章和财务章应该分开保管。但在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徐一人拿着好几个章。于是在短短两个月里,她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挪用村集体资金115万余元,大多数用于赌博挥霍。

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此启动“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一岗双责”。

沈建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鲁海泉、街道财政统计审计科(三资管理科)中心会计陈子花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还有5名街道、三白潭村干部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受到问责处理。

【执纪者说】杭州市余杭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邵伟斌

这一案例反映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镇村干部自律意识不严、有关制度执行不力、村级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缺乏等方面的问题。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以来,余杭区已经将审计“盲区”——组级财务列为巡察重要内容,明确开展“两级巡察”,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项到角的全覆盖式巡察体系。同时,推进村社无现金收支,建立库存现金超额通报制和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运用村级微信监督群和第三方监管强化监督,切实加强“三资”管理,持续释放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党员干部说】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五星村党委书记吴庆荣

仁和街道三白潭村出纳挪用集体资金一案让人震惊,作为一名村干部,除了要带领村民发展好集体经济,还需要管好用好每笔钱,把权力看得小一点,把责任看得重一点。同时要加强村级“三务公开”,通过新媒体手段,将村级财务公开到户,让村民看得到,监督得起。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常乐平    编辑:郑海云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image.png

 

拥江发展正当时 全力建设新城2.0 

乡村振兴 实践新战略 绘就新画卷

2018杭州市两会

大政图鉴
 
我市党员七一献热血
 
老党员制作党徽风筝送给 ...
 
党建进工地 服务为工友 ...
 
巨幅党旗 献“七一”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