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向公众进行了简要通报和解读。 近年来,我省火灾形势总体上稳中向好,火灾总量逐年下降。但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火灾起数、直接经济损失数等指标在全国排位靠前,仍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较多、传统产业火灾风险较大、新业态监管不够到位,小火亡人现象突出等问题。分析原因,主要就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像“最后一公里”落实难、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现象较多等都比较常见。 近日出台的《若干意见》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火灾风险管控机制和改进消防基础工作等五个主要部分、共22条内容展开。其中,包含了众多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内容,如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新增12个部门的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职责,重点推进高层建筑、出租房(民房)、电气(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高危领域消防安全治理等。 《若干意见》的出台,也为建立健全我省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为我省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机。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集中组织公安民警、消防监督干部学习《若干意见》;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对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推动各级政府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