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时政要闻
 
杭州4万公务员 月底统考监察法
2018-04-24 07:06:26 杭州网

随着国家监察法的出台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日,为使全市广大公职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法纪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同时使社会各界广泛知晓和了解监察法,杭州将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八个一”活动。具体包括:开展一次主题讲座,依托“杭州论坛”举办一场监察法专题讲座;成立一个百人宣讲团送课下基层,从市县纪检监察干部、相关院校专家、司法干部、律师队伍中遴选组建一支专业宣讲队伍,深入全市各地各部门,基层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送法上门;开展一次监察法专题测试,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各单位考试通过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目前,题库已组建完毕,将于4月27日正式开考,全市4万余名公务员参加;办好一个《聚焦监察法》新媒体专栏,在杭州廉政网、“廉洁杭州”微博微信平台开设专栏,及时刊载宪法修正案、监察法条文,转载权威媒体关于监察法的解读;开设一个“小莲说法”专题,紧扣干部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以案例解读、执法者说等形式反映全市监察工作实践;刊发一期普法专题解读,在市依普办《杭州普法》杂志编发监察法专题解读,在全市3000余个村(社区)以及图书馆、博物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免费发放;制作一台专题普法节目,通过专家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办好一个电视宣传栏目,依托杭州电视台组织拍摄“开心学法”节目,让更多群众知晓、支持、参与监察法的实施。

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学习宣传监察法,不仅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还要根据监察全覆盖的要求,抓好所有公职人员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对那些新纳入监察法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浓厚氛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莉娜 通讯员 李光    编辑:陈东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人间四月尽芳菲 盎然春...
 
老科技工作者 不忘初心...
 
“珍惜自然资源,呵护 ...
 
垃圾分得对 商品可以兑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