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各类检查考核又接踵而至,然而有的考核却流于形式,“一个早上接待13个检查团”“一摞检查台账打印费就要数万元”,如果这样,不仅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影响机关正常工作,还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12月22日,市考评办(市绩效办)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 规范考核行为力戒形式主义的通知》,对年终检查工作的开展从源头到过程又作了进一步规范。
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检查考核、给基层增加负担的,将纳入对牵头单位的综合考评“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考核,严格扣分;各考核牵头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遵守考评纪律和考核规范,严格持证考核,对违反考核规范管理要求的,将按综合考评“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大力精简考核台账,鼓励各单位使用电子台账,2017年度市直单位目标考核继续实施差异化查访核验,根据日常管理情况,进一步扩大“免检项目”和“免检单位”应用范围,以引导绩效责任单位更加注重平时的绩效管理;要进一步畅通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在考核工作中既把握“量”,也要衡量“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项目实行独立的核查;切实把好数据真实关,在市直单位目标检查考核中,如发现涉及区县(市)填报的内容有失实、漏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将对把关不严的市直单位进行扣分,相关区、县(市)核查不到位的,实行联动扣分,并视情对相关绩效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绩效评估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杜绝形式主义,需要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如果市民发现检查考核中有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85253971(目标管理处)、85253968(区县工作处)向市考评办举报。相关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有关绩效问责的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