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的板子真正拍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近日,市纪委发布了一组数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杭州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2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对14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问责对象看,各级“一把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处级领导干部占比超过四成。我市各级共44名“一把手”因履责不力受到追责问责。
“‘做好人’换来的却是一纸处分”
“鉴于夏定和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分管部门出现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前不久,富阳区农林局党委委员夏定和收到了区纪委的问责通报,这让他在一段时间里解不开心结:“想不到自己‘做好人’,换来的却是一纸处分。”
这个“好人”是怎么做的呢?原来,富阳区此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夏定和作为农林局分管领导,在明知自己分管的农技推广中心生态与能源站存在小金库的情况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纠正。结果,该站发生了用小金库资金给职工发放福利、支付单位餐费等违规问题。
这次“意外”给夏定和敲响了警钟。他说:“我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负有主体责任,不能只停留在管好业务工作,今后一定要对下属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下属犯错,领导挨罚的案例被通报曝光后,警醒了许多党员领导干部。
工作再出色,下属违纪违法,也要被问责
浙江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地下管网河道监管智慧平台走在了杭州市乃至全省的前列……这是拱墅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所获荣誉的一部分。让大伙意外的是,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钱志卫到了年终的时候却受了一个处分,而且还是因为受了“牵连”。
原来,2016年12月,由于下属单位2名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拱墅区纪委决定对区城管局进行“一案双查”,在查处当事人违纪行为的同时,对钱志卫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根据区纪委查明的事实确认,钱志卫在担任区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其分管的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副主任郑国平等人,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言出纪随,‘一案双查’绝不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拱墅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伟平说,“要强化‘一案双查’,就是要让全区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压力,时时刻刻把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拱墅区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认为,钱志卫作为区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钱志卫党内警告处分。
有了这次深刻的教训,钱志卫感慨良多:“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落实主体责任绝不能当‘甩手掌柜’。我作为党委书记、局长,没有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理应受到严厉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