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避事平生耻。随着“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出台,那些抱着混日子心态的领导干部得警醒了。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对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明确了领导干部6种“下”的情况。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一大突破。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做官成了“铁交椅”。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但因为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依然“稳坐钓鱼台”。那些有才华、愿谋事的干部,却无合适职位大展身手。这种情形养出了一批为官不为的庸官、懒官,挫伤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耽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好事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如今,我省出台了《实施细则》,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机制。这对那些“太平官”“老好人”而言,无疑是一记“当头棒喝”:想混日子就别当官。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要敢于动真碰硬,让领导干部“下”。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让“下”的领导干部心服口服。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当“黑脸包公”,对那些担当精神缺乏、改革锐气丧失、不担责、不作为、搞“中梗阻”的领导干部,坚决按规定进行调整。
当然,对“下”的领导干部也要关心爱护,不能“一棍子打死”。长期以来,由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全社会都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干部“下”就是犯了错误。这难免让“下”的干部背上思想包袱。对于被调整的领导干部,不能简单让他们一“下”了之,更不能放任不管。要为他们营造良好宽松的舆论氛围,改变社会上的陈旧观念,让大家都正确看待、理解帮助“下”的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自身,也要把“下”的这段时间作为蓄势待发的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专业能力,争取干出一番新作为。
为官避事平生耻。随着“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出台,那些抱着混日子心态的领导干部得警醒了。希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自觉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积极担当、锐意进取,以有为促有位。长远来看,希望通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勤政廉洁、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放到合适岗位,不断激发他们谋事创业的活力,从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优化从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