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时政要闻
 
支持创业促进就业 杭州正征询公众意见
2015-09-23 06:22:31 杭州网

大学生、个体户、在职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都能找到政策利好

近日,《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全文30条意见,政策红利有望涵盖在校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多类群体。

推行“五证合一” 降低创业门槛

为让有创业意愿者可以轻装上阵,《意见》明确将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名称远程自助查重申报,简化冠名程序……使创业者能够低门槛甚至零门槛去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50万

积极营造宽容创业失败环境

《意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额度可提高为50万元。

全额贴息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非市区户籍必须为毕业5年以内)等。

《意见》还积极营造宽容创业失败的氛围。健全呆坏账核销办法,创业担保贷款逾期进入法定追偿程序时,已落实担保机构的地区,由风险基金、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分别承担30%、50%、20%的贷款损失;尚未落实担保机构的地区,风险基金按照贷款损失的80%给予经办银行补偿。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创业活力。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

可申请2万-20万元无偿资助

《意见》规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以本人名义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万—20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登记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还可申请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

高校创业教育将纳入学分管理

《意见》规定,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的行政村、县(市)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在市区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创业,且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上浮20%。

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标准发放贷款

《意见》说,小微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实行全额贴息。

此外,《意见》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有关政策。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黄宇翔    编辑:陈东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每条游船都飘起五星红旗
 
断桥“花栏” 疏导客流
 
富阳五丰岛开渔节精彩亮相
 
从农民伯伯到“店小二”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