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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向公众征求意见 为共享单车立新规
2017-04-27 11:07:53 杭州网

    本报杭州4月26日讯 共享单车谁来管,怎么管?4月26日,杭州出台《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杭州将做好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和停车标识设置研究,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意见》要求投入互联网租赁经营的车辆,3年一更新,车身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承租人信用管理制度,实行信用记分,并将违规违约用户列入黑名单,促进文明骑车。对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押金问题,《意见》要求经营者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押金安全。

    《意见》没有要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总量管控,但要求企业应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保障城市公共空间需求,及时调整投放规模、数量和区域。同时,《意见》还要求通过泊位控制和成本约束,控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限、无序膨胀。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每投放8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就要配备一名运营维护人员”。

    《意见》还明确了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表示,互联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

    《意见》即日起征求意见,截至5月25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吴佳妮 张帆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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