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要览
 
杭州出台新政为农村电子商务“补血”
2012-07-03 02:36:40 杭州网

当下,利用网络买卖农产品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了。电子商务的兴起,为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找到了一条捷径。

日前,市财政局和市农办联合出台了《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补血”。

根据这一《办法》,从2012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我市优秀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特色村和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等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的扶持。

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15万元

【申报条件】

在杭州市注册、纳税的农业企业(或农业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具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具有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交易管理、物流配送等功能;农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年销售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年销售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其中杭产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全市每年择优评选农业电子商务企业10家左右,市财政对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15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开发、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物流运输等方面。农业电子商务公司首次享受该扶持政策后,第三年销售农产品超过5000万元的,可第二次申报该项目。

要想申请到这笔资金,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对照《办法》中所附的《杭州市农业电子商务企业评价指标》,从总体评价、运营团队、网站功能、建设投入、产品销售等几个方面,先给自己打打分。

电子商务特色村:一次性奖励10万-15万元

【申报条件】

村级组织有明确分管领导,每年至少组织2次电子商务培训;有标准化的村级信息服务点,在浙江农民信箱万村联网网站上建有本村所有网店的集成平台;从事电子商务的网商超过15个,全村网商网上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下转A3版)

(紧接A1版)带动本地农民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扶持标准】

全市每年择优评选电子商务特色村5家左右,市财政对每个电子商务特色村一次性奖励10万-15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网络租赁、宣传推广、网店服务、网店集成平台建设等方面。

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8万-10万元

【申报条件】

在杭州市登记和纳税的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有独立的信息化部门,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近两年信息化投入在30万元以上;企业建有OA、ERP等管理信息系统,在生产过程控制、库存管理、物流运输等方面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处于全市同类行业先进水平,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在杭州龙网和浙江农民信箱中建有网站,并设有产品展示摊位。

【扶持标准】

对于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全市每年将择优评选20家左右,市财政对每家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8万-1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软件、硬件采购,网络建设服务等方面。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潘一峰    编辑:何鲁飞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我为七一献热血”启 ...
 
草根艺术展“红船”献给党
 
龙舟载龙粽 温情亦浓浓
 
米市巷街道铸造基层党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