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要览
 
杭州将在住宅小区引入人民调解组织
2010-03-05 06:45:14 杭州网

 柴立青 绘

从去年开始,我市启动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在2011年基本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改善了小区的“硬件”后,接下来,一个“软件”将来到居民身边——实行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可新设立住宅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本小区物业纠纷的受理、调解,并积极促进纠纷双方的和解。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住宅小区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住宅小区、社区、乡镇(街道)和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四级调解网络,力争实现“小事不出小区、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以社区为例,组织成员一般由所在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和事佬”协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工和社区物业专管员等组成。

调解的物业纠纷主要包括: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业主、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之间的纠纷;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物业纠纷。

这个社区的新成员,是如何工作的呢?

根据《意见》,居民一旦遇到问题,物业纠纷当事人只要向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将应当受理。相对的,如果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单位、群众的需求或纠纷排查出线索,也将主动介入调解。

调解物业纠纷,一般在1个月内调结。如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为保障调解组织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将吸纳律师等专业人士。根据条件,将物业纠纷专、兼职调解员和“和事佬”协会成员等纳入“以奖代补”对象范围,实行“固定补贴”与“一案一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傅一览    编辑:罗祎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身残志坚 喊潮十年
 
倡导低碳生活劳模来吆喝
 
社区开设“娃娃健康学校”
 
“浙江第一镇”向“杭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