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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要实行社区工作者与居民错时上下班制度
2009-12-31 06:47:01 杭州网

 本报曾于2009年12月28日头版报道,继出台“1+4”文件、给社工加工资后杭州又将出台新政。昨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和谐社区工作会议,把《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关于调整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配备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社区经费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明确社区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5个沉甸甸的政策文件放在了全市广大社区工作者面前。

无疑,杭州要通过这些政策文件,保障社区工作者的权益和地位,让社区工作者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当然,这些政策文件的制定出台,不仅是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从而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社区服务。

重申“三转”原则 防止社区行政化倾向

去年市委、市政府围绕落实“四个有”特别是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待遇留人“三个留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保障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配备标准〉的通知》“1+4”文件,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和社会、政治地位。

其中针对社区有可能出现的行政化倾向,文件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要落实“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把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物控制在最小范围。昨日会议再次重申这一原则:今后凡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都必须按程序报经市、区两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凡不合理、没必要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社区;经审核批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要切实落实“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对部门擅自下达或没有做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行政事务性工作,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可以说“不”。

当过社区“领头雁” 更有机会当区级领导

2001年,胡锦涛来杭视察社区党建工作时指出,社区也是我们培养党政干部的地方。一个年轻同志能把社区的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当好,能把一个社区搞好,以后就可能把一个街道搞好,把一个区搞好。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也是我们从基层一级一级培养干部的地方。我们要关心社区干部,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为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光荣感,把所担负的工作搞好。

记者了解到,2002年以来,我市13个区、县(市)已从村(社区)负责人中选拔65名同志担任街道(乡镇)、机关副处以上领导职务。昨日会议传出了一条令广大社区工作者振奋的消息——市委、市政府希望2012年区、县(市)领导班子换届之时,5个老城区都有一名区委常委或副区长曾在社区一线工作过,担任过社区党委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

与居民错时上下班 提供更周到服务

今年市委、市政府委托某权威调查机构,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作了一次深入调查。从调查结果看,我市广大居民给杭州社区建设工作打了一个高分,但也指出了目前我市社区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社区服务内容和功能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的意识和方法有待进一步增强和完善、社区内外部资源有待进一步加强、居民参与社区日常活动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其中有近2/3的居民认为,所在社区应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服务内容与功能。

如何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已有一项改进服务的举措即将开始实施。会议透露出,杭州要实行社区工作者与居民错时上下班制度,社区公共服务站做到晚上9时前不关门,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如此一来,广大居民晚上回家后还能去社区享受各种服务。另外,杭州还探索设立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广大加班工作的家长提供短时看护孩子的服务等等。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邓国芳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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