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洞桥镇晒出村干部“权力清单”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洞桥村便民服务中心。
许多农村居民都有这样的经历,从出生申报到参保代办、建房审批等等,都要到村两委办理。如今,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性单位、经营性单位下放到村里的服务事项逐渐增多,需要村里签字把关、代办的事项也越来越多,有些甚至涉及经济利益。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放在与百姓直接相关的村级事务中,同样适用。富阳洞桥镇在洞桥村进行试点,将群众眼中的这些“土权力”,梳理出了一份村干部“权力清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村级“权力”运行情况纳入行政村和村干部目标考核。
村干部“权力”有边界
“现在村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大了,老百姓办什么事都要去村里,找村干部盖公章。如果村干部不在村里,不仅盖不了章,还要白跑一趟。”在洞桥镇洞桥村一位沈姓村民的眼中,“签字盖章”就是村干部的“权力”。
洞桥镇晒出的村干部“权力”,与富阳试点的浙江省县域权力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不一样,没有“于法有据”这一类定语,而是一份群众眼中的“土权力”。虽然定义和内容不同,但对于相对人——村民来说,实质上却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在那位沈姓村民看来,如果村书记、主任不签字盖章,他的事就办不成;如果村书记、主任不在,他必须得跑第二趟甚至第三趟。正因为如此,村书记、主任“签字盖章”成了农村基层中事实上的“审批权”。
洞桥村党委书记陶火烈介绍,在洞桥村的“权力清单”上,每一条具体“权力”的名称、内容、程序和责任单位都清楚注明。陶火烈还对54项“权力”进行分类,一类归为审批类,如宅基地、林木采伐、二胎生育审批等;一类归为服务类,如困难补助申请、外出人员务工证明、银行贷款、农产品开发票等,其中服务类“权力”占80%。
54项“权力”多不多?“多!”洞桥镇党委书记许玉钧很明确地回答。那么,54项“权力”究竟从哪里来?
第一类是职能部门“给”的。比如,村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如果想开税务发票,就必须先到村里开证明盖公章,再到镇里盖公章,最后才能到税务部门开发票。
第二类是服务性单位“给”的。比如,村民要办理信用贷款,银行规定必须村书记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贷款。村民安装电表,要先到村里盖公章后,才能到电力部门办理安装手续。
第三类是经营性企业“给”的。比如,村民买小车需要办理按揭贷款,车行会要求村里出具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才给办理。
洞桥镇在制定村干部“权力清单”时,力求分辨出这些被“给”的“权力”是否合规、合理,努力探索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梳理发现,54项“权力”中,有些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有些确实能方便老百姓办事,但也有一些是部门、单位和企业转嫁的,还有的是“霸王条款”。
54项“权力”,大部分起到了正面作用,也是现实所需。但部分“被给”的权力,不仅老百姓叫苦,村干部也叫冤,两头不讨好,甚至还加剧了党群、干群紧张关系。
洞桥镇曾接到一位村民反复举报该村书记,后经调查发现,是因为该村民在办理银行信用贷款时,需要村书记签字,但村书记在实际了解该村民的偿还能力、慎重考虑后没有签字。此后,该村民便与村书记结成怨家,反复举报村书记。
洞桥镇党委书记许玉钧说,有些“权力”本来与村里毫无关系,但一旦“被给”了,村里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有些“权力”还给村级集体经济带来潜在的风险。不仅如此,更多时候老百姓认为不给盖章签字,是村干部有意为难,甚至认为是自己没给好处,村干部“以权谋私”、“公报私仇”。当村里开展工作需要这些村民配合时,他们就拿“不给盖章”说事,并坚决抵制,影响了村里正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如果村干部的素质不佳,这些“权力”确实会成为“寻租”的天然土壤,滋生腐败——有些村干部会利用手中所谓的“权力”吃拿卡要,村民如果不“烧香进贡”,就故意不签字盖章,帮助代办的时候一拖再拖。
正因如此,洞桥镇制定村干部“权力清单”,不仅提高了村级办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也给村干部上了一道“紧箍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村干部“权力清单”作为村级治理能力的一部分,将给基层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益处。
用大脚掌走出来的“权力清单”
洞桥镇为何要做一份村干部“权力清单”?这是因为富阳开展浙江省县域权力清单制度试点,洞桥镇为了紧跟“潮流”,但更重要的是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的集中体现,这得归功于组团联村工作的开展。正如镇党委书记许玉钧所说:“这是一份用大脚掌走出来的‘权力清单’。”
早在2012年,洞桥镇就开始梳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村级为民服务事项。经过几上几下,该镇把“签字盖章”和“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作为两大依据,从上万条村民办事的清单目录里梳理和归纳出54条村级服务清单。同时,委托电脑公司设计程序,将54项“权力”及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在村便民服务中心电视机上滚动播放,同时还开通了微信公众账号,利用手机平台发布信息,让办理事项规范、公正、有序、透明。
“过去到村里办事情,很多程序搞不清楚,要么这个材料没带,要么那个手续不齐,有时候要跑好几次,浪费不少时间。”洞桥村村民卢法根深有感触,现在到便民服务中心就一目了然,提前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少跑了不少冤枉路。
洞桥镇党委书记许玉钧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洞桥镇有2万来人口、5000多户家庭,如果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削减1项“权力”,全镇就可以少盖5000个章,群众也能少跑5000扇门,如果推广到全市,量就更大了。“‘清单’上的每一项权力都关系着千家万户,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挂钩,含金量很高,如果能将‘清单’‘瘦身’,哪怕只有一项,这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据悉,洞桥镇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村一级无法有效认定和证明的“权力”,做好论证减权工作;针对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无法可证的“权力”,积极向上级政府反映进行精减。同时,重点针对证明类(无法证明、无需证明和不适合证明)“权力”进行削减,如家庭关系证明、银行的农户信用贷款中村一级审核签字、购车购房按揭收入证明等,做到权力合理“归位”。 论证减权后,对予以保留的村级“权力”进行梳理,以“是否有法可依,是否属于村级组织职责范围,是否属于村级组织能力范围之内且方便群众办事”的标准进行分类统计,对权力进行“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