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为提高工贸行业事故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杭州市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杭安委〔2017〕2号)要求,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涉燃爆粉尘企业、喷涂企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安监管二〔2016〕81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安监管二〔2016〕82号)和萧山试点经验,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工贸行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重要性,以坚决的工作态度,采用多种措施,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对已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涉燃爆粉尘、喷涂企业,要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尤其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强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船舶修造、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其他“三场所三企业”,市局不再另行制定工作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范围 各地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成果,参考杭州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稿)(详见附件),以点带面、注重质量,对所有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现隐患治理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督促企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转变。 三、建立定期信息上报和联系制度 各地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措施,推动工作落实。7月25日前,各地上报工作联系人;从7月份开始,每月底上报工贸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目录和进展情况;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上报本地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情况总结。 联系人:监管二处钱红儿,电话:85259680,电子邮箱:416764218@qq.com。 附件:杭州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docx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