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2018年西湖风景名胜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安排,名胜区审计局决定聘请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郑钧同志自200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杭州西湖资产经营集团董事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将进行审计并对前期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回访。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及范围: 郑钧同志自200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杭州西湖资产经营集团董事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二、审计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三、举报电话:15088696169 电子邮箱:329113039@qq.com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名胜区审计局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