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余杭区卫计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董某某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执行到位,4万多罚没款和滞纳金顺利上缴国库。据了解,这是余杭区卫生监督所办结的首起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零口供”非法医疗美容行政处罚案,较好地实现了对相对顽固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教育及处罚目的,有效提升了卫生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近年来,随着余杭区非法医疗美容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当事人拒绝签字、不配合执法工作、甚至利用制作询问笔录的机会偷盗证据等现象,这对执法机关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造成了困难。 2016年10月,余杭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位于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082号玲儿美甲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店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重睑成形术、激光治疗类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但当事人董某某却拒绝监督检查,据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物业,对店员、顾客等人进行调查,组织辨认,核对现场查获的物证,最终在当事人零口供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药品、器械,没收非法所得22200元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当事人对卫生执法人员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理不睬,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执法人员在多次催告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将案件移送余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3月,法院经审理高度认可执法机关“零口供”作出的行政处罚,冻结并执行了当事人一直未缴纳的款项,同时还包括一直逾期未履行所收取的滞纳金,并且将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征信列入黑名单。至此,余杭区首个非法医疗美容“零口供”案件历时一年多顺利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