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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7-06-05 09:42:21 杭州网

四、专栏

(一)生态文明建设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获得省委省政府2016年“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省会城市首个、副省级城市中首批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全市建成8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1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5个省级生态乡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等。富阳区在全国率先推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跟踪报道。2016年市生态文明委对15个区、县(市)和43个市级单位进行考核,淳安县获得“美丽杭州”实验区优秀,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等6个区、县(市)获得优秀,43个市级成员单位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减排。制订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着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全年实施减排工程项目217个,全市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排污权交易。排放权登记交易新系统运行良好。全年组织6期排污权申购交易,成交84家次,成交款共计1553.2145万元。帮助12家企业排污权抵押融资登记,总贷款金额为2841.9563万元,有效发挥了排污权在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信贷方面的作用。帮助21家企业完成排污权回购,回购金额718.6647万元。继续加大排污权交易政策支持力度,继续给予排污权初始登记缴款7折优惠。

刷卡排污。全市刷卡排污系统运行良好,建成市控以上刷卡排污系统262套,涉及企业252家,全年平均总量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位于全省前列。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名,实行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政策。

减排监测体系。完成污染源在线更新改造设备254套。做好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工作。开展每月有效性审核工作。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全市共对160家国控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半月一次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监测结果。

(三)环境法治

环境法制建设。加强环境立法和宣传,深入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相应制度,修改完善环境复议应诉工作制度、重大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强化建设项目产业导向、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全年全市共审批项目5274项,其中报告书项目177项,报告表项目1866项,登记表项目3228个,其中市本级对15个项目在经过两到三级初审后实行委托审批,环评执行率100%。全市共验收3001个项目,其中市本级对182个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验收项目16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备案经营性用地项目45个,退役评价17个。

环境执法。以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城市”为目标,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972件、罚款9403.7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刑事拘留45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3件,行政拘留41人。开展“6+1”“百日环保执法”等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位列全省第一。我市环境执法工作获得环保部通报表扬。

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全年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26304件,处理量同比上升7%。其中涉气信访占53.6%,涉水信访占10.1%,噪声信访占17.1%。市本级办理省、市“两会”建议、提案共61件。

(四)环境监测、科研和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一是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报与预警等工作。二是扎实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噪声、辐射、生态环境、土壤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三是完成国控、省控、市控、县(市、区)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并及时做好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做好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工作,做好环境空气国控点数据的对外发布和空气质量预报工作。五是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科学、有效。六是全方位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在余杭、建德、富阳、临安等地开展了饮用水源保障的应急演练。完成应急监测9次。

环保科研。开展了《杭州地区空气质量状况与主要问题研究》等6个专项研究工作。完成2项重大课题验收工作;获市科委2项重大课题立项。做好一般课题申报立项初审,4个课题获市科委立项;完成13个课题验收工作。开展已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报奖工作,共获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推荐的《草甘膦生产废水处理及母液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获国家环保科技进步二等奖。

信息公开。2016年,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120个城市中排名第2(第三方测评,仅次于北京);环保政务信息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制定出台《市环保局信息公开负面清单(试行)》。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771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9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6年11月起,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由国家统一开展监测和数据发布,可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http://106.37.208.233:20035/)及其对应的手机App进行查询〕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训。杭州市低碳科技馆被命名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依托院士工作站及科研合作协议,多次举办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杭州地区环境监测站理化分析技术培训、全市第四期《辐射环境监测培训班》等多次业务培训。

(五)环保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保宣传。全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585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3次,《人民日报》刊发9篇;新华每日电讯4篇;在《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4篇,专版6个,报道74篇;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播出相关报道48次)。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环保之窗》播出节目240期;编发微博2190条,微信470条,今日环保快讯424条;协调各类媒体采访70余家/次;出刊《杭州环保》杂志6期。举办省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现场活动,开展环保文艺演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10多项。继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首次通过杭州电视台,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统一观看环保公开课。编印发放《改善环境质量,共建美好家园》等宣传折页、科普宣传片。

公众参与。全年共组织各类环保公益活动518场,在全市20个街道近50个社区开展“清洁杭州,美丽家园”系列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对全市近50条河流进行定期巡护,积极参与护水护河,助力保护水环境。组织在杭高校绿色联盟开展“助力G20绿动杭城”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了在杭高校大学生“绿色文化节”。通过“一把伞,一座城”、“厨房里的公益——环保酵素的制作与应用”、“奔跑吧,铅笔头”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影响居民近10万人次。

五、主城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城区

以“坚持环境立区,建设生态上城”为目标,围绕G20杭州峰会圆心,扎实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生态工程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创建主城区首个“清三河达标区”的基础上,成功捧获“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成为杭城唯一获此殊荣的主城区。创新启动“3×3”巡河模式,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民众巡河体系;首推渠长制,强化精细管理;建设污水管网6.98公里,雨水管网7.05公里。完成中、东河及新塘河沿线54个截污纳管项目。完成清淤河段长度约2538米。二是大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彻底拆除辖区内的无证无照茶水炉。与城管部门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治理联合检查,共检查560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22起,罚款7万多元,责令60多家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进行了整改。完成2233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

(二)下城区

以“环境立区”为总战略,紧紧围绕G20杭州峰会这一圆心,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积极开展污染整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做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编制完成环境质量保障总方案及各类子方案、运行手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区域、全天候、无缝隙、网格化工作,确保峰会期间的环境质量;二是实现河道水质监测全覆盖,31条河道的95个断面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检测分析报告。三是实现年度VOCs整治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率先完成全区共76家工业VOCs整治;四是实现最严格环境监管,共对45家违法单位立案处罚,罚款72.36万元,创分局历史记录,环境安全进一步巩固。五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再推进。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家、市级绿色学校6家。

(三)江干区

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目标,以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全面推进“美丽江干”建设,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区。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优良率稳中向好,PM2.5同比下降19%,提前完成“气十条”改善目标。全面落实“5+X”特色河长制,打造“丁兰治水示范区”等精品亮点工程。二是环境监管始终最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0家,罚款126万元,妥善处理环境信访1016件。三是环保审批更优更简。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和“备案制”改革要求,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增速70%、60%、33%以上。全年完成建设项目审批200个,夜间施工审批407件次。四是环境宣教全面开展。充分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积极开展辖区内法律法规培训,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家、区级绿色学校10家。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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