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卫计发〔2017〕38号
各有关区、县(市)卫生计生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处室: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4号),结合各对口帮扶单位签定的帮扶协议以及我委与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工作对接情况,我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工作任务》(附件1),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抓紧对接,明确目标。请各单位根据《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工作任务》,抓紧与帮扶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了解受援单位的帮扶需求,并根据工作任务和帮扶需求明确帮扶工作重点和具体目标。
二、制订计划,细化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制定好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工作年度)和帮扶项目的具体方案,并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同时,对前期签订的协议中未予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内容,抓紧与帮扶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三、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委已将对口帮扶工作列入委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工作落实和推进。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及时明确对口帮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对口帮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我委医政医管处。今后帮扶过程中的新增帮扶项目和内容也请及时上报。同时,为了便于我委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对口帮扶工作情况季度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蒋之华,电话:0571-87011680,邮箱:13588217803@126.com (?mailto:13588217803@126.com?),传真:0571-87060753。
附件1: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工作任务.doc
附件2:对口帮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对口帮扶工作情况季度统计表.doc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