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何美华、郑健波、陈春雷、阳作军、俞雪坤为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余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依法补选叶寒冰为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建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解崇明为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何美华、郑健波、陈春雷、阳作军、俞雪坤、叶寒冰、解崇明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何美华、郑健波、陈春雷、阳作军、俞雪坤、叶寒冰、解崇明代表的补选符合法定程序,建议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另外,淳安县选举产生的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凌志峰调离杭州市,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胡征宇、楼建人、陈小平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淳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柴宁宁、宋立新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临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邵毅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胡征宇、楼建人、陈小平、柴宁宁、宋立新、邵毅的代表资格终止。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认凌志峰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胡征宇、楼建人、陈小平、柴宁宁、宋立新、邵毅等6人辞去代表职务和何美华、郑健波、陈春雷、阳作军、俞雪坤、叶寒冰、解崇明补选为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15名,现实有代表505名,缺额10名。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