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输水构筑物沿线环境以及营运过程中对库区及新安江坝下河道水文、水质、水生态等均有一定的影响,经评价分析,通过新安江电站优化调度方案、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措施后,上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杭州市林水局和杭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阅简本,公众如需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要求在本次公示时间内(2014年4月29日至5月13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致电或致信给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如实填写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如实填写联系地址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至5月13日。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杭州市德胜路353号 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6510763 传真:0571-86510767
环评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990428 传真:0571-87961294
环保部门:
浙江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28193539 28869055)
杭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淳安县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建德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64780217)
桐庐县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富阳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63155733)
余杭区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89163928)
萧山区环保局(联系电话:0571-8289925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
配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