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0日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杭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杭州市及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及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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