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干区彭埠镇彭埠区块回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工程彭埠镇彭埠区块拆迁范围内居民拆迁户进行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原彭埠镇彭埠区块居民拆迁户(含2008年前原入城口改造及彭埠镇彭埠村多层农居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居民拆迁户)。
二、选房时间: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具体入场时间请见《回迁安置选房时间安排表》。
三、选房地点:杭州市江干区环站南路明月嘉苑二区7幢底商。
四、选房须知:
1、请携带安置或产权调换协议原件,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私章(或按指纹)。如有共有产权人须共同到场选房,若不能按时共同到场的需出具委托书。
2、委托他人办理回迁手续的,被委托人须携带除第1款所列材料外,还须携带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或按指纹)。
3、选房日拆迁户不能准时到场的,责任自负。过渡费发放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
4、若有不明事项请与江干区彭埠镇彭埠区块回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联系。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381066327
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
2013 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