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将于2013年10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 象:杭州市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主要内容: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台账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单位运行状况等,同时建立个体经营户基础信息库。
三、工作方式:按照“在地”原则,在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届时普查员将佩挂普查证件,按划定的普查区,对区域内的各类单位(包括在杭中央、省属和市属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核实。
四、时间安排:时点数据为2013年9月30日数据,时期数据为2013年1-9月实际数和全年预计数。普查员将于10月份开始上门开展工作,至12月份结束。2014年1-3月还将进行正式普查登记。
五、资料准备: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基础资料以及2013年9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相关财务资料;请个体经营户准备好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相关部门的批文、证照。
六、权力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迟报、拒报普查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将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格保密。咨询电话:
杭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88903892
上城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7558392
下城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5835078
江干区经济普查办公室:28137705
拱墅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8076593
西湖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7759089
高新区(滨江)经济普查办公室:8770235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6877952
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7179341
萧山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3897992
余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86220712
桐庐县经济普查办公室:64629152
淳安县经济普查办公室:64818085
建德市经济普查办公室:58313106
富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61705603
临安市经济普查办公室:63923815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