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全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无违建”创建总体部署,按照“依法行政、属地负责,源头治理、着眼长远,为民惠民、公开公正”的创建原则,经乡镇(街道、管理处)自查、区县(市)初评、市级验收审核和媒体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度杭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管理处)”“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创建先进乡镇(街道)”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杭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管理处)” 上城区南星街道、望江街道,下城区文晖街道、东新街道,拱墅区半山街道,西湖区古荡街道、留下街道,萧山区戴村镇、浦阳镇、宁围街道,余杭区瓶窑镇、塘栖镇、临平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富阳区上官乡、渔山乡、万市镇、胥口镇,临安区高虹镇、昌化镇、太湖源镇、於潜镇、清凉峰镇、锦城街道、锦北街道,桐庐县瑶琳镇,建德市杨村桥镇、莲花镇、下涯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 二、2018年度杭州市“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 下城区朝晖街道、石桥街道,江干区彭埠街道,拱墅区大关街道、上塘街道、康桥街道,西湖区三墩镇、双浦镇、翠苑街道、文新街道、转塘街道,萧山区临浦镇、衙前镇、进化镇、新街街道、闻堰街道、城厢街道,余杭区良渚街道、东湖街道、崇贤街道,富阳区灵桥镇、新登镇、东洲街道,临安区板桥镇、天目山镇、青山湖街道,建德市乾潭镇、梅城镇、大同镇。 三、2018年度杭州市“无违建创建先进乡镇(街道)” 江干区九堡街道,滨江区浦沿街道,萧山区所前镇,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新湾街道。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