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13个区、县(市)政府和26个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富阳区政府,临安区政府,桐庐县政府,市旅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教育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局,杭实集团,市商旅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地铁集团。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上城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粮食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 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4日 |